目 录
第一部分 乐昌市第二中学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二、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乐昌市第二中学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乐昌市第二中学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乐昌市第二中学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以及部门决算公开主体的要求,2017年决算组成单位共1个,是乐昌市第二中学(没有下属单位),是独立核算、财政补助、执行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的一级预算单位, 是一所公办全日制完全中学,内设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体卫艺处、总务处。
2017年,上级核批我校事业编制人数201人,年末实际在职教职工194人,与上年数对比增加6人,其中招聘7人,在职转退休1人;年末退休人员42人,与上年数对比增加1人(在职转退休)。
(二)部门主要职责
乐昌市第二中学在乐昌市教育局的领导下履行如下职责:实施高中学历教育、初中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促进高中学历教育、初中义务教育及相关社会服务。培养具有良好道德素质,扎实的基础理论,健康的心理素质,健全的人格素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部分 乐昌市第二中学2017年部门决算表
乐昌市第二中学此次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乐昌市第二中学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乐昌市第二中学2017年度总收入3898.8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898.8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418.1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76.75万元,增长12.39%。主要原因:一是教育支出增加340.13万元,二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33.06万元,三是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3.56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对比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3.事业收入442.2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4.08万元,下降3.09%。主要原因是本年高中在校学生人数比上年在校生人数减少后的学杂费缴费减少。
4.经营收入0万元,对比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5.其他收入38.4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3.74万元,增长55.58%。主要原因:一是上级拨高考考点建设及监控维护资金比上年多1.70万元、管理成效奖1.82万元、校车补助1.19万元,二是收到生源贡献奖4.95万元、奖教奖学金4.15万元。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乐昌市第二中学2017年度总支出3898.8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898.8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对比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2.教育(类)支出3608.43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普通教育支出3509.9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23.75万元,增长21.61%,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的增加(如工资提标、住房维修基金提高),二是公用经费中的设备购置费的增加(如云办公系统设备的购置);职业教育2.2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18万元,下降7.32%,主要原因是残疾学生人数减少;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96.2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83.78万元, 下降74.68%,主要原因是减少基建项目工程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9.95万元,支出项目是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3.06万元,增长16.79%,主要原因是增加退休人员工资。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60.44万元,支出项目是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56万元,增长6.26%,主要原因是教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增加。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乐昌市第二中学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418.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18.1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128.71万元,增长49.30%,主要原因是:一、基本支出拨款增加447.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拨款增加430.65万元(主要增加工资提标增资、住房维修基金提高)、日常公用经费拨款增加17.07万元(主要是增加物业管理费〈安保费〉);二、项目经费拨款增加680.99万元,主要是增加学生宿舍楼工程拨款、教学综合楼工程拨款、原教学楼改综合楼工程拨款、信息化建设项目(云办公系统设备购置)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对比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乐昌市第二中学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418.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18.1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128.71万元,增长49.30%,主要原因是:一、基本支出拨款增加447.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拨款增加430.65万元(主要增加工资提标增资、住房维修基金提高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拨款增加17.07万元(主要是增加物业管理费〈安保费〉的支出);二、项目经费拨款的增加680.99万元,主要是增加学生宿舍楼工程拨款20.00万元、教学综合楼工程拨款90.00万元、原教学楼改综合楼工程款273.63万元、信息化建设项目(云办公系统设备购置)拨款30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对比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分功能科目看,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支出3029.27万元,主要用于:一是在职教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工资福利支出1697.15万元,二是开展教育教学业务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393.28万元,三是学生助学金、教职工住房公积金和住房维修基金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13.21万元,四是增加房屋建筑物购建和办公设备购置费等其他资本性支出425.63万元;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 2.28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办公费;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96.2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1.02万元,房屋建筑物构建和办公设备购置费95.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支出229.9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支出60.44万元,主要用于教职工医疗保障费。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乐昌市第二中学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本部门为事业收入)支出决算为5.35万元,完成预算6.93万元的77.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预算0万元,与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95万元,完成预算3.16万元的93.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0万元,完成预算3.77万元的63.66%。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本部门为事业收入)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37万元,下降6.47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决算持平,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21万元,下降6.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6万元,下降6.25%。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持平,无增减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没有安排此项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本部门为事业收入)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5万元,占55.14%;公务接待费支出2.40万元,占44.8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部门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2.95万元,2017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教育教学业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2.40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业务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7年,本部门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33次,接待人数共643人。主要包括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业务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6.16万元,比上年减少280.87万元,降低65.77%。主要原因是:减少办公费69.87万元,减少维修费101.43万元,减少设备购置费129.76万元。其中办公36.33万元、印刷费1.80万元、邮电费2.40万元、差旅费2.63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日常维修费20.75万元、培训费3.29万元、专用材料3.50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35.63万元、办公用房水费7.18万元、电费12.53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18.7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费用1.35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70.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5.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14.6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70.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2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49%。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教育教学业务工作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暂未开展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