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乐昌市第一中学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二、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乐昌市第一中学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乐昌市第一中学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乐昌市第一中学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2017年乐昌市第一中学是独立核算的一级预算单位, 机构数为1个,没有下属机构。内设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体卫艺处、总务处、教研室、团委、工会等部门。是一所公办全日制高级中学,主要职能是实施高中教育及相关社会服务,培养具有良好道德素质,扎实的基础理论,健康的心理素质,健全的人格素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者和接班人。
上级核批事业编制人数265人,2017年末实际在职教职工237人。离退休人员65人,其中退休64人,离休1人。遗属供养9人。高中学生3056人。
二、部门主要职责。
在乐昌市财政局、教育局领导下,以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正常开展为宗旨,促进教育教学水平稳步提高为工作重点。坚持改革创新,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科学及时安排资金,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策,坚持依法理财,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部分 乐昌市第一中学2017年部门决算表
本单位此次公开共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和《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详情见附件。
第三部分 乐昌市第一中学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说明反映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一)2017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乐昌市第一中学2017年度总收入4984.9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984.9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122.8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037.64万元,增长33.63%。主要原因:一是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工资增加;二是事业单位医疗费缴费增加;三是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增加;四是发放住房维修基金;五是校舍维修项目支出520.83万元和信息化建设支出20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857.5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8.92万元,增长3.4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住宿学生收取的住宿费。
4.经营收入0.62万元。上年决算数减少1.01万元,减幅61.99%,原因是校医室功能转变,以保健为主。
5.其他收入3.8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96万元,下降43.74%。原因是2016年有本级横向拨款和非本级拨款共3.3万元。
(二)2017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乐昌市第一中学2017年度总支出4984.9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984.9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类)支出4540.12万元,其中普通教育支出4437.00万元,职业教育支出1.41万元,都是用于高中教育教学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005.68万元,增长28.45%,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工资增加;二是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增加;三是发放住房维修基金;四是校舍维修项目支出520.83万元和信息化建设200万元。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6.19万元,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2.83万元,增长16.86%,原因一是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增加,二是净增加了退休人员2人。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78.60万元,用于在职和退休人员医疗费缴费,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05万元,增长5.44%。原因是在职和退休人员的单位医疗费缴费增加。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乐昌市第一中学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122.89万元。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22.8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421.70万元,增长34.48%;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进行工资普调并补发2016年增资金额,二是上级追加校舍维修项目支出520.83万元和信息化建设支出200万元,三是发放2017年高考奖励金。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乐昌市第一中学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122.89万元。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22.8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421.70万元,增长34.48%;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进行工资普调并补发2016年增资金额,二是上级追加校舍维修项目支出520.83万元和信息化建设支出200万元,三是发放2017年高考奖励金。二是发放高考奖励金.
分功能科目看,1、教育类高中教育支出支出3021.89万元,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办公公用经费、高中国家助学金、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初中教育支出279.58万元,用于发放2017年高考奖励金;小学教育15.22万元,用于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学生免学费和补助生活费支出;中专教育支出1.41万元,用残疾学生免学费补助;其他普通教育支出258.28万元,用于信息化建设支出200万元,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学生免学费和补助生活费支出58.28万元;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101.71万元,用于学校维护费100万元和体育艺术类特色学校补助1.71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66.19万元,用于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8.61万元,用于在职和退休人员单位医疗费缴费。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乐昌市第一中学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没有变化。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乐昌市第一中学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没有变化。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乐昌市第一中学2017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31万元,比上年减少67.64万元,减幅42.82%。原因是财政拨款课本费支出减少64.45万元。学校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来源于学杂费收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27.10万元,采购项目是教学楼维修520.83万元,信息化建设200万元,办公室空调采购6.2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其他用车2辆,原值40.5万元,其他用车主要是报废1台工具车,在用1台金杯公务面包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资产总额7382.02万元,占有国有资产的100%,其中:流动资产342.04万元,占资产总额的4.63%、固定资产7039.98万元,占资产总额的94.37%,含房屋39932.03平方米价值4439.71万元、车辆2辆价值40.5万元、其他2559.77万元。与上年比增加了738.61万元,主要是流动减少了29.92万元;固定资产增加了768.53万元,主要是旧教学楼维修工程439.28万元、教学楼(3)及生物园维修81.54万元、校园信息化建设20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项目有6个,共涉及资金720.83万元,教学楼维修520.83万元分2个项目,信息化建设200万元分4个项目。自评覆盖率达到100%。所有项目都达到预期效果。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我单位无开展此项内容。
3.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我单位无开展此项内容。
4.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我单位无此内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