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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乐昌市代建局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乐昌市代建局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二、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乐昌市代建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乐昌市代建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乐昌市代建局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以及部门决算公开主体的要求,2017年乐昌市代建局决算组成单位共1个,根据《韶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设立乐昌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的批复》(韶机编办发[2015]94号)和乐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乐昌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乐机编委【2016】45号),乐昌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为市政府直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规划技术股、合同预算股、工程管理股4个股室。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代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我市项目代建制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2)受市政府委托行使业主职能,负责政府投资建设非经营性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3)拟订代建项目实施计划,提出代建项目资金需求,完成代建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参与市政府城市建设资金统筹使用计划的编制。

  (4)协助业主做好项目立项、规划选址、土地使用等前期准备工作:负责办理项目开工前的各项审批手续。

  (5)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定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并签订有关合同,依法履行项目法人职责。

  (6)按工程建设进度编制用款计划,对参(代)建单位的资金拨付申请提出审查意见,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7)协调参(代)建单位和业主的关系,将参(代)建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8)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负责项目竣工备案、竣工决算及资产移交。

  (9)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乐昌市代建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乐昌市代建局此次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乐昌市代建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乐昌市代建局收入决算91.05万元,全部为一般财政预算拨款收入。2017年支出决算为91.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数48.05万元,占总支出数的52.77%,项目支出数为43万元,占总支出数的47.23%。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乐昌市代建局2017年度总收91.0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91.0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 91.05万元,因我单位2017年3月份列为预算单位,较预算数 31.93万元增加了16.12万元,其原因是人员增加和上调工资;项目支出数为43万元,较预算数增加43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2017年我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2017年我单位无事业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2017年我单位无经营收入。

  5.其他收入0万元,2017年我单位无其他收入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乐昌市代建局2017年度总支出91.0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91.0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决算48.0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2.77%。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3.0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万元,主要是维持机构正常运转。

  (2)项目支出决算4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7.23%。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乐昌市代建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91.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1.0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9.85万元,增长191.8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新成立单位,急需增加以下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项目的正常开展开支,其中有办公费、办公室设备购置、专用项目设备购置、办公楼的修缮和其他资本性资金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2017年我单位无政府基金预算。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乐昌市代建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91.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0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9.85 万元,增长191.83 %;主要原因是主要用于项目的正常开展开支,其中有办公费、办公室设备购置、专用项目设备购置、办公楼的修缮和其他资本性资金支出。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三公” 财政拨款支出共0.9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9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支出0万元。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乐昌市代建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0.91万元,因我单位2017年3月份列我预算单位,预算时未安排有“三公经费”预算,所有的支出均从定额公用经费的5万元中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9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1万元,主要用于相关相关单位交流工作和工作会议等方面的接待。2017年,本部门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 0个,来访外宾 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次16次,接待人数共155人。主要包括业务工作单位会议接待,乐昌市外来单位接待。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5万元,包括办公费0.7万元、水费0.09万元、差旅费0.79万元、邮电费0.44万元、电费0.63万元、培训费用0.16万元、公务接待0.4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6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00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服务乐昌项目攻坚、城市提升、县域发展三大主题工作,全力以赴,狠抓落实,克服任务重、时间紧、人员不足等诸多困难,加快城市提升工程和民生工程代建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工作目标任务。

  2017年,我局共代建项目16个,已立项14个,总投资额约6.8004亿元(其中建安工程总投资额3.7150亿元)。完工交付使用项目5个,续建项目1个,新增项目10个, 2017年全年共完成资金支付约6812.3388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度乐昌市代建局部门决算公开

2017年度乐昌市代建局部门决算公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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