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乐昌市第二人民医院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二、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乐昌市第二人民医院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乐昌市第二人民医院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乐昌市第二人民医院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2017年决算组成单位共1个,内设机构内一科、内二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中医科,口腔科、五官科、麻醉科、门诊部、河西分院、检验科、放射科、功能科、药剂科、供应室、血液净化科、医务股、护理部、院务办公室、政工股、设备股、总务股、财务股、院感办、信息股、医保办等28个医疗业务科室及行政管理股室。
(二)部门主要职责
乐昌市第二人民医院综合性二级公立医院,担负着乐昌北面11个乡镇30多万人(占乐昌市半数人口)的医疗、急救、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任务,同时也是境内京珠高速公路、广乐高速公路、107国道等六大国省主干道上交通意外、境内自然灾害和各种突发性事故的医疗抢救中心。
第二部分 乐昌市第二人民医院2017年部门决算表
各部门应当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除涉密信息外,《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没有数据的表格也要公开,并在合计栏以零填列。(具体见附件)
第三部分 乐昌市第二人民医院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格式如下: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乐昌市第二人民医院2017年度总收入11702.0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702.0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885.8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703.75万元,增长2582.79%。主要原因是增加新建医院项目经费。
2.上级补助收入零万元,与上年决算数对比无增减。
3.事业收入6812.4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71.32万元,增长12.77%。主要原因是医疗业务量增加。
4.经营收入零万元,与上年决算数对比无增减。
5.其他收入3.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56万元,下降17.77%。主要原因是银行存款利息增加。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乐昌市第二人民医院2017年度总支出11665.9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1665.9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零万元。无发生。
2.教育(类)支出零万元。无发生。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2.5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事业单位离退休。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11183.52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综合医院、其他公立医院支出、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事业单位医疗、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等,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142.31万元,增长85.12%,主要原因是新医院项目支出,人员经费的正常增加,随着医疗业务增长的专用材料费(包括药品费、卫生材料费)、购买其他商品服务也相应增加。
5.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469.8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00%,主要新建医院项目征地款支出。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乐昌市第二人民医院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885.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16万元,与年初预算数对比无增减;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9.87万元,与年初预算数对比无增减。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乐昌市第二人民医院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885.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16万元,与年初预算数对比无增减;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9.87万元,与年初预算数对比无增减。
分功能科目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事业单位离退休(款)12.5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工资;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173.71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419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5.75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卫生服务;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4.4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12.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救助(款)0.22万元,主要用于疾病应急救助;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12.68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专用材料费。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乐昌市第二人民医院2017年度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零万元,完成预算零万元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零万元,完成预算零万元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零万元,完成预算零万元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零万元,完成预算零万元的100%。与上年相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零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零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零万元。无发生。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零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部门出国团组零个、累计零人次。
2.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零万元,其中: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零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数零辆;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零万元,2017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其中救护车3辆,主要用于医疗急救任务。
3.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公务接待费支出零万元。2017年,本部门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零个,来访外宾零人次;发生国内接待零次,接待人数共零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零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无发生。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18.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零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718.6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零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零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零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用于疾病应急救助工作);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零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四台。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按照《2017年度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单位对市级财政安排资金达到50万元以上(含50万)的支出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进行自评,我单位自评项目零个,共涉及资金零万元。无发生。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我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具体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自筹经费:是指根据我国财政管理制度的规定,由各地方、各部门、各企业及各行政、事业单位自行筹措,按预算外资金规定的用途使用后,确有多余,允许用于投资建设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