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乐昌市地方公路管理站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二、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乐昌市地方公路管理站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乐昌市地方公路管理站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乐昌市地方公路管理站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以及部门决算公开主体的要求,2017年决算组成单位共1个,是乐昌市地方公路管理站,内设财务室、前期办、技术室、养护室、路政室等职能办公室,下辖坪石公路分站,坪石道班,水源道班,沙坪道班,秀水道班,白富道班,黄圃道班,云岩道班,三溪道班,白石道班。
(二)部门主要职责
乐昌市地方公路管理站是主管乡道、县道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县道、乡道、农村公路及桥梁的建设和维修保养等。
第二部分 乐昌市地方公路管理站2017年部门决算表
本部门此次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乐昌市地方公路管理站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我站于2017年成为独立核算部门,是财政补助型事业单位,在此之前我单位属于公益三类,所以在预算情况说明中没有与往年的对比数据。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乐昌市地方公路管理站2017年度总收入2682.7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682.7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财政拨款收入2682.78 万元,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及其他收入。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乐昌市地方公路管理站2017年度总支出2682.7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682.78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84.84万元,用于乡村公路养护经费150.14万元,用于部分农村公路建设款1934.70万元。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07万元,主要用于退休工资及养老金等。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8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医疗。
4.交通运输支出533.05万元,主要用于在编在职工资,住房公积金,住房维修基金,公务公车运行维护费,节日补贴,绩效奖金及等部分农村公路建设款。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乐昌市地方公路管理站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682.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82.78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乐昌市地方公路管理站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682.78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82.78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分功能科目看,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50.14万元主要用于乡村公路养护经费;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34.69万元主要用于乡村公路养护经费及部分农村公路建设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50.07万元,主要用于退休工资及养老金;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8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公路水路运输支出533.05万元,主要用于在编在职工资,住房公积金,住房维修基金,公务公车运行维护费,节日补贴,绩效奖金及等部分农村公路建设款。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乐昌市地方公路管理站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0.35万元,完成预算7万元的290.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5.87万元,完成预算6万元的264.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48万元,完成预算1万元的448%。公车运行维护费是因公务用车比较陈旧经常维修维护,再者我单位需要经常下乡勘察路面情况,因此,我单位运行维护费超出预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87万元,占85.71%;公务接待费支出4.48万元,占14.2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未有因公出国(境)情况。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87万元,其中: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15.87万元,2017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公务出差。
3.公务接待费支出4.48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均为国内接待接待。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62万元。其中办公14.7万元、印刷费1.84万元、咨询费2.4万元、水费3.37万元、电费5.17万元、邮电费5.97万元、物业管理费1.5万元、差旅费9.08万元、维修费4.25万元、租赁费0.6万元、培训费2.39万元、公务接待费4.4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87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56万元,均为办公通用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未开展绩效评价的项目,原因是在预算中我单位没有在绩效管理中进行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