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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乐昌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乐昌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二、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乐昌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乐昌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乐昌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我校是乐昌市教育局直属中等职业学校,为独立编制的法人单位,纳入2017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属于事业单位。2017年末共有财政全额供养人员176人,其中在职人员148人,退休人员28人,退休人员比上年减少2人;在校学生人数为2039人。

  (二)部门主要职责

  简要说明部门主要职责。乐昌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主要承担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和各类职业技能培训。

  第二部分  乐昌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017年部门决算表

  各部门应当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除涉密信息外,《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有数据的表格也要公开,并在合计栏以零填列。(具体见附件)

  第三部分   乐昌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2017年度总收入3407.6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138.6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39.82万元,增长20.77%。主要原因:一工是人员经费正常晋升增资,二是各类专项资金比上年增加。

  2.事业收入165.6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52.82万元,增长46.80%。主要原因:学生人数比上年增加。

  3.其他收入103.3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5.38万元,增长172.37%。主要原因:本年各类社会人员培训及招考增加。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度总支出2529.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260.69万元,其他资金安排支出268.98万元。

  事业支出按用途分类划分:

  (一)基本支出决算2414.07万元,占事业支出的95.43%。

  (二)项目支出115.60万元,占事业支出的4.57%。

  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180.05万元, 占事业支出的46.65%

  2.商品和服务支出538.22万元,占事业支出的21.28%,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维修费等支出。

  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96.91万元,占事业支出的23.60%。主要是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等支出。

  4. 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214.49万元,占事业支出的8.48%。主要用于学校专业设备采购、部分维修费等支出。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138.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38.6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39.82万元,增长20.77 %。主要原因:一工是人员经费正常晋升增资,二是各类专项资金比上年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为0。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260.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60.6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93.24万元,增长21.0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晋升增资及专项资金比上年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按功能科目分,教育支出2,061.3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支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国家助学金支出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30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6.0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和退休人医疗费支出。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3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26万元,完成预算9.26万元的56.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4万元,完成预算1.05万元的99.05%。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02%。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1万元,下降0.02%;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26万元,占83.49%;公务接待费支出1.04万元,占16.5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部门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2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5.26万元,2017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单位公务活动,如:招生、就业、各类公务接送。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4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7年,本部门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25次,接待人数共150人。主要包括上级工作检指导、教学交流、招生交流、就业洽谈等。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为一类事业单位,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其他公用经费,支出538.22万。比上年减少203.68万元,降低27.45%。主要原因是:上年决算数将项目支出列入公用经费支出。其中办公费63.33万元、印刷费3.83万元、手续费0.31万元、水费15.16万元、电费15.91万元、邮电费8.16万元、物业管理费76.92万元、差旅费13.8万元、维修(护)费210.8万元、租赁费 1万元、会议费11.32万元、培训费22.27万元、公务接待费  1.04万元、专用材料费48.67万元、劳务费25.69万元、工会经费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75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4.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4.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5.6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8.8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免学费补助资金项目1个,国家助学金补助资金项目1个,建档立卡学生补助资金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464.43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组织对“免学费补助资金、国家助学金补助资金、建档立卡学生补助资金”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4.4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免学费省资金和国家助学金省资金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我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具体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2017年度乐昌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部门决算公开2.xls

2017年度乐昌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部门决算公开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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