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财农〔2020〕67号
各镇(街道)、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规范涉农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粤财农〔2019〕115号)转发给你们,在我市未出台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细则前,请按此《办法》执行。
乐昌市财政局
2020年5月25日
附件:粤财农〔2019〕115号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