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财农〔2020〕68号
各镇(街道)、各相关单位:
现将《关于印发<韶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市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韶财〔2020〕2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若实施中遇到问题,请向乐昌市财政局农业农村股反映(联系电话:5570129),我局将向韶关市财政局反馈。
乐昌市财政局
2020年5月25日
附件:韶财〔2020〕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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