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财农〔2020〕69号
乐昌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疫情)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农〔2020〕5 号)和韶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疫情)资金预算的通知》(韶财农〔2020〕5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疫情)资金预算下达你单位(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本次下达资金主要用于柑橘黄龙病及草地贪夜蛾等重大病虫及植物疫情防控工作。请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二、本次下达资金绩效目标详见附件。请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疫情)资金安排表
2. 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疫情)资金绩效目标表
乐昌市财政局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