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涉农办〔2020〕24号
各镇(街道)、各有关涉农单位:
根据省、韶关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指示精神,为加快我市2020年涉农资金支出,及时掌握我市涉农资金使用情况和对在9月份前不能形成实际支出的资金及时作出调整,确保资金能在9月份百分百完成支出,现将有关事项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
涉及有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安排项目的涉农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目工作,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确定涉农项目资金的使用状况。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调整的要求
(一)请相关涉农业务主管部门及资金使用单位梳理2020年度已安排的涉农项目资金是否能确保在9月份前百分百完成实际支出,不能形成百分百支出的,要测算好9月前能实际支出的金额,于7月31日前报送涉农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附件1)纸质版(加盖公章)及电子版至市涉农办。未报送情况表的涉农项目资金,视为不能在9月份前确保实际支出,截至7月31日剩余的项目资金由市涉农办统一收回报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审定重新分配。
(二)请相关涉农业务主管部门梳理目前已开工或已完成的涉农项目且确保在9月份前能形成实际支出的缺口资金,于7月31日报送涉农项目缺口资金需求表及绩效目标表(附件2、3)纸质版(加盖公章)及电子版至市涉农办(乡镇项目报市对应涉农业务主管部门)。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欧俊雄 0751- 5570127
市涉农办邮箱:lcsczjnyg@163.com
乐昌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