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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2021年补充涉农项目情况公示

  根据《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1年补充项目审查工作安排的通知》(粤涉农办〔2021〕3号)及《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21〕11号)文件要求,经市政府研究,确定了我市2021年补充涉农项目(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为2021年3月15日-2021年3月19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乐昌市财政局反映。(联系人:徐懿,联系电话:0751-5570129)

  附件:乐昌市2021年补充涉农项目情况表


  乐昌市财政局

  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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