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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乐昌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会议决定,现将2021年第二批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请严格按照资金用途使用,加快项目实施。

  二、请严格按照《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有关要求,规范管理、使用涉农资金, 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

  三、请加快资金的支出进度,确保2021年涉农资金支出进度在2021年9月底前形成100%。

  附件:2021年第二批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安排表

  

乐昌市财政局 

  202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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