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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9年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资金的通知

乐昌市农业农村局:

  为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切实发挥资金效益,现下达2019年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资金2,640,076元给你单位,由你单位统筹安排资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请围绕《关于2277个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的实施方案》(粤委办〔2017〕55号)、《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实施方案》(粤办发〔2018〕21号)、《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项目和省级财政资金管理的补充意见》(粤财农〔2018〕199号)等文件确定的目标任务要求,及时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

  二、根据绩效目标管理的有关要求,请按照《关于下达2019年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资金的通知》(乐财农〔2019〕89号)的绩效目标开展项目,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乐昌市财政局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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