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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21年度本级财政用于扶贫方向资金用途的通知

乐昌市农业农村局、乐昌市乡村振兴局:

  为充分发挥本级扶贫资金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推进我市驻镇帮镇扶村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乐财农〔2021〕33号文中“聘请第三方编制我市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产业振兴)有序衔接的15年规划课题项目资金15万元”调整用途,调整用于2021年全市乡村振兴培训和宣传费用15万元。

 

 乐昌市财政局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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