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坪石镇人民政府:
根据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现将2021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请严格按照资金用途使用,加快项目实施。
二、请严格按照《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有关要求,规范管理、使用涉农资金,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
三、请加快资金的支出进度,确保2021年涉农资金在9月底前形成100%支出。
附件:2021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安排表
乐昌市财政局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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