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21〕152号)以及韶关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韶财农〔2021〕127号)文件精神,经2021年12月15日我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确定了我市上报省、韶的2022年省级涉农资金补录项目(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29日-2022年1月7日(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乐昌市财政局反映。
(联系人:徐懿,联系电话:0751-5570129)
乐昌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章)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