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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乐昌市水务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22〕33号)和《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韶财农〔2022〕50号)文件精神,经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会议同意,现将2022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下达你单位,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收入列2022年度“1100252 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按照实际用途原则上在“213 农林水支出”科目下列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科目详见附件1。

  二、此项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请严格按照资金用途使用,加快项目推进和预算执行,确保2022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在2022年9月底前支出完毕。

  三、请加强涉农直接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统筹用好财政涉农资金,确保完成2022年度涉农优先支持的考核工作任务目标,推动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聚焦涉农资金大事要事,不撒胡椒面,逐步解决涉农领域短板弱项,切实发挥涉农资金使用效益。

  (二)请及时细化项目实施计划和资金支出计划,抓紧做好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等工作,定期报送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并对支出进度不理想和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进行原因分析,及时采取纠偏措施。

  (三)请严格按照《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指引》有关要求,规范管理、使用涉农资金,不得挤占、截留、挪用,确保资金依法依规有效使用。

  四、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附件2)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乐昌市2022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安排表

        2.乐昌市2022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表

  

乐昌市财政局      

  202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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