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市水务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农村集中供水全覆盖攻坚行动省级奖补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22〕104号)和《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农村集中供水全覆盖攻坚行动省级奖补资金)的通知》(韶财农〔2022〕82号)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农村集中供水全覆盖攻坚行动省级奖补资金)497万元预下达给你单位,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资金用于2020年韶关市乐昌市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项目。请认真落实《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等财政预算管理文件要求,切实管好用好此次下达资金。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请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三、此项资金收入列2022年度“1100252 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按照实际用途原则上在“213 农林水支出”科目下列支。经济分类科目根据支出性质与实际用途列支。年终编报支出决算。
乐昌市财政局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