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乐昌市政府门户网站欢迎您!               今天是:
智能机器人 | 无障碍浏览 | 手机版
| 简体版 | 繁体版

关于《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的补充通知

各相关单位:

  我局已于2023年1月6日发出《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乐财农〔2023〕3号)(以下简称《通知》),根据最新财政管理要求,经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对《通知》中的附件2、附件3补充通知如下:

  一、根据市涉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要求各相关单位对项目重新梳理,在附件2、附件3中已有的内容上修改补充,详见附件并按照此文件执行。

  二、其他涉农单位在农口处申报的涉农项目由具体项目的主管部门实施,并执行资金全流程监管和绩效评价等,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向市财政局项目归口股申请审批报账资料。

  三、其他事项按乐财农〔2023〕3号文要求办理。

  附件:1.乐昌市2023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安排表

          2.乐昌市2023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乐昌市财政局     

        2023年5月16日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