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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涉农整合转移支付资金(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的通知

乐昌市地方公路站: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涉农整合转移支付资金(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的通知》(粤财综〔2023〕64号)文件精神,现将广东省下达我市2024年省级涉农整合转移支付资金(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3,976万元提前下达你单位。本次下达的资金列入“2130142 乡村道路建设”科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根据省级提前下达的涉农和任务清单、绩效目标,从省级联合审查通过项目中确定要实施的涉农项目,并于15日内将项目资金安排明细表反馈我局。

  二、本次下达资金为直达资金,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三、请严格按照《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规范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粤涉农办〔2023〕4号)、《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有关要求,规范管理、使用涉农资金,不得挤占、截留、挪用,确保资金依法依规有效使用。

  四、请及时细化项目实施计划和资金支出计划,抓紧做好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等工作,并对资金支出进度进行监控。

  五、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详见附件)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

1.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任务清单

2.2024年省级涉农整合转移支付资金(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绩效目标表



  乐昌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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