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办事处),市直及省韶驻乐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普法办关于在全省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的部署,现制定《关于在全市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主要内容
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宣传民法典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深入宣传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及其重要内容,使全社会了解熟悉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二、工作措施
1.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组织开展全市统一的民法典宣传月活动,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打造民法典学习宣传品牌,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宣传局面。
2.加强领导干部民法典普法。把民法典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各级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计划,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法重要内容,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要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
3.加强青少年民法典普法。加大民法典在中小学法治教育中的内容占比,教育部门把民法典基本精神融入义务教育阶段“道德与法治”、高中“思想政治”的教学内容。要充分利用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开展民法典主题教育,聚焦青少年权益保护。组织参加“崇法心声,我与民法典的故事”法治小记者评选活动,分赛前培训、网上比学赛、韶关市推选赛、全省总决赛等;开展民法典主题班会、模拟法庭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提升青少年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4.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作用。在原有普法讲师团的基础上,针对不同人群需要,选聘不同层次的讲师团成员,分层分类开展民法典普法活动。充分发挥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专家学者等法律职业者在民法典宣传教育中的作用,经常性组织讲师团深入基层广泛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民法典。
5.制作高质量民法典普法宣传品。紧紧围绕民法典重大意义、基本原则、重要内容,适应人民群众需求,编写通俗易懂的辅导读本、学习资料、图解挂图等,创作展播一批高质量的普法剧、普法小品、动漫、微视频、宣传片等法治文化产品,建设民法典宣传教育资料库。积极参加韶关市、省民法典优秀作品评选以及推选报送相关赛事活动。
6.建好用好民法典普法阵地。结合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因地制宜建设民法典主题公园、宣传馆、宣传长廊等法治文化阵地,扩大覆盖面,提高利用率,结合群众需求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和法治实践活动。
7.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民法典普法中的运用。在运用好传统的报刊、广播电视媒体基础上,加大民法典网络宣传力度,在各级各类新闻、资讯和普法网站以及“两微一端”等新媒体,设置民法典学习宣传专题、专栏,运用好网络微视频平台,积极向“韶司在线”“乐昌司法”微信公众号投稿,通过学法游戏、小程序等各种方式加大传播力度,不断增强学习宣传的吸引力、针对性、实效性和覆盖面。
8.做好以案普法。把民法典学习宣传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在司法、执法和法律服务中释法说理,结合民法典实施以来的典型案例,加大宣传解读,以生动的案例、鲜活的语言,传播民法典知识,讲述民法典故事,阐释民法典精神。及时向市普法办报送典型案例,适时参加评选活动。
9.积极组织开展民法典知识竞赛。各镇(街道、办事处)、各单位要广泛发动并参加学习强国、广东普法微信公众号、“韶司在线”、“乐昌司法”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组织的线上民法典专题知识竞赛;可结合实际,组织开展针对各类人群的专项知识竞赛。
10.广泛开展以民法典普法为重点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突出地方特色,结合传统文化、南粤文化、民族文化和本地基层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吸引群众参与创作和表演具有地域和行业特色的民法典普法民歌、地方戏曲、舞蹈、小品、快板等,促进民法典普法与基层群众文化活动紧密结合,增强宣传效果。
11.推动民法典普法与基层治理有机结合。将民法典学习宣传纳入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与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等工作一体推进,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作用,带头宣讲民法典,提高基层干部群众运用民法典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提升群众对民法典认同度、知晓度,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12.推动民法典普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进网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各单位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因人而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项民法典宣传活动,突出针对性、精准度,推动民法典宣传在全社会有效覆盖。
三、工作要求
各镇(街道、办事处)、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全国性的专题宣传月活动,特提出如下要求:
1.突出思想引领。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全过程,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2.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民法典普法在推进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把“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作为“八五”普法一项重要任务,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媒体和互联网公益普法等工作制度,形成上下联动、广泛参与、共同行动的民法典普法格局。发现民法典学习宣传先进典型,总结宣传推广经验做法。
3.注重“热”在基层。将民法典学习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结合,坚持“热”在基层、“热”在群众,结合“三下乡”等活动,积极搭建便于群众参与、乐于参与的平台载体,综合运用多种宣传形式,增强吸引力,扩大覆盖面,提升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提升全民法治素养。
4.增强实际效果。坚持效果导向,从人民群众实际需求出发开展主题宣传。坚持集中宣传与经常宣传相结合,切实提高民法典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