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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乐昌市2025年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本级配套资金的通知

乐昌市农业农村局、乐昌市乡村振兴局:

  根据《广东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筹集使用监管办法》(粤财农〔2021〕126号)文件要求,现将《关于下达2025年3月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转贷资金的通知》(乐财债〔2025〕2号)安排的“乐昌市‘山乡古韵’西京古道乡村振兴示范带项目”3,000万元确定为乐昌市2025年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本级配套资金。请按照《广东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方案》(粤委发电〔2021〕60号)等文件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该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保证资金使用规范安全。


  乐昌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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