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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23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韶财农〔2022〕163号)文件精神,为加快资金使用进度,确保2023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支出进度达到95%以上,经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对部分2023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进行调整(详见附件)。

  附件:2023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调整情况表


   乐昌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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