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乐昌市政府门户网站欢迎您!
今天是:
智能机器人
|
网站无障碍
|
适老版
|
手机版
|
简体版
|
繁体版
首 页
新闻中心
政务公开
走进乐昌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当前位置:
首页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党政机关
>
乐昌市财政局
>
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
减税降费信息
转发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有关问题的复函
作者:
来源:乐昌财政局1
发布时间:2016-08-17 00:00:00
字体:[
大
中
小
]
乐发改联[2016]10号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有关问题的复函(盖章).doc
(附发改联10号文)粤发改价格函〔2016〕2719--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有关问题的复函.pdf
相关稿件
分享到: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