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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追加下达2018年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乐昌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根据韶关市财政局《关于追加下达2018年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的通知》(韶财教〔2018〕72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18年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详见附件1),此款列2018年度“2050302 中专教育”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本次下达资金主要用于2018年秋季学期入学学生所需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支出。请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根据绩效目标表(附件2)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并于2018年9月27日及12月27日前分两次报送绩效目标实施情况至乐昌市财政局。
 
附件:1.2018年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安排表
2.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乐昌市财政局
                                                                      2018年8月8
 


附件1
2018年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安排表
              单位:元
单 位 全年中央补助资金 其中:免学费补助 其中:国家助学金
小计 提前下达 本次下达 小计 提前下达 本次下达
乐昌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7,548,150  7,074,550  6,728,925    345,625     473,600    414,400     59,200





附件2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2018年度)
专项名称 学生资助补助经费(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
中央主管部门 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省级财政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省级主管部门 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市级财政部门 韶关市财政局 市级主管部门 韶关市教育局
县级财政部门 县(市、区)财政部门 县级主管部门 县(市、区)教育部门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度金额  
其中:中央资金  
      地方资金 市: 县:
总体目标 目标1:中等职业教育各项国家资助政策按规定得到落实;
目标2:教育公平显著提升,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学习生活需求:
目标3:提升中职教育吸引力
 
已实施情况:
未实施情况及原因:
绩效指标 一级目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未达到指标值原因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应受助学生数 100%    
中职免学费应受助学生数 100%    
时效指标 助学金按规定及时发放率 100%    
年度预算执行进度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高中阶段职普比 大体相当    
中职学生就业率 9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学生、家长抽样调查满意度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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