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市委宣传部:
根据韶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用途,第二批)的通知》(粤财教〔2018〕127号)(韶财教〔2018〕60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18年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用途,第二批)2万元,资金用于流动舞台车开展文化服务下基层活动经费补助。此款列入2018年度“2070199 其他文化支出”功能科目。
请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发放职工福利待遇,属政府采购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请按相关规定办理。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乐昌市财政局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