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扶贫办:
根据省扶贫办《关于开通我省扶贫云视频培训会议业务的通知》(粤扶办〔2018〕15号)及2017年省扶贫成效考核操作细则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将安排10万元用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现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此项资金专项用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其中:4万元用于开通县级扶贫云视频培训业务,6万元用于饮水检测费。
二、本次安排的财政资金,具备国库集中支付条件的,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暂不具备国库集中支付条件的,按照韶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韶关市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报账制实施细则>的通知》(韶财农〔2005〕133号)的规定实行报账管理。
三、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范围和有关规定用好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如发现骗取、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等违规行为,将严格按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乐昌市财政局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