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乐昌市档案局(馆)是乐昌市人民政府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局(馆)编制11名(含工勤编制1名),内设办公室、管理编研股、监督指导股(市人民政府信息查阅中心)、地方志办公室4个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全市档案事业发展计划和档案管理实施办法,对各级各类档案室工作实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开展档案目标化管理工作;收集和接收市档案馆保管范围内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对市档案馆所保存的档案资料严格按照规定整理和保管,维护档案的完善与安全;开展地方志的宣传利用及编撰地情资料等工作。
局(馆)现有在职人员共8人,离退休人员12人,均为财政供养人员。
二、2016年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财政预算的通知》(乐财预
〔
2016
〕
1
号),2016年乐昌市档案局(馆)总预算167.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01.55万元,科学技术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出53.2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8.35万元。
三、收支预算科目说明
1.
预算拨款,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财政一般预算内正常拨款、非税收入安排拨款和财政基金预算拨款。
2.
医疗卫生,指局(馆)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
乐昌市档案局(馆)
2016
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