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市供电局:
现将《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积极贯彻落实疫情防控期间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有关问题的通知》(韶发改价格函〔2020〕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积极贯彻落实疫情防控期间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有关问题的通知》(韶发改价格函〔202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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