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十六届市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同意,市发改局联合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调整乐昌市中英文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乐发改联〔2024〕9号),自2024年秋季学期起施行。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调整收费的背景
乐昌市中英文学校(以下简称“该校”)报来《关于乐昌市中英文学校调整收费标准的函》,提出该校随着近年来办学成本不断增加,经费难以维持学校正常运转,不利于学校的可持续发展,需适当调整收费标准,维持学校正常运转。
二、调整收费的必要性
一方面,适当提高收费标准可以缩小该校教师与公办教师的薪酬待遇,稳定教师队伍,留住优秀教育人才,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另一方面,该校创办已有20年,部分教育教学设施陈旧,需及时更新换代与整修,加快学校信息化建设,满足家长对高质量教育的需求。
三、调整收费的依据
(一)根据《广东省民办义务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粤发改规〔2023〕10号)第四条规定:民办义务教育收费包括学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四项。其中,学费及住宿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授权各地级以上市、县人民政府制定;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规定实行分类管理。
(二)根据该校提供的财务资料与韶关市公信会计师事务所对该校的财务审计报告,该校教师月平均工资低于我市同阶段公办学校教师月平均工资。
(三)该校于2022年完成民办学校“六独立”整改,校园内土地于2023年1月开始实行租赁协议,每年需要支付土地租赁费用。
四、调整该校收费标准已依法定程序完成
按照规定,由韶关市公信会计师事务所对该校2020年至2022年的财务报表开展审计并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市发改局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办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培养成本监审的办法>的通知》(粤发改规〔2021〕5号)对该校2020年至2022年的生均教育培养成本进行了成本监审,三年平均生均教育培养成本为9498元/生/年(含住宿成本)。依据成本监审结论,市发改局根据粤发改规〔2023〕10号文草拟了《关于调整乐昌市中英文学校收费标准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向有关单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家长代表、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对《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对完善后的《实施方案》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同时,市发改局将完善后的《实施方案》提交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根据市司法局的审查意见进一步完善了《实施方案》的内容。2024年6月24日,《实施方案》经十六届市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
五、调整后的收费标准
(一)学费
学费由4600元/生/学期调整为5200元/生/学期(不含生均公用经费),调整幅度为13.04%。学费严格按照粤发改规〔2023〕10号文第十一条规定从严核定。一是与上一调整间隔期相比,该校调整间隔期内生均教育培养成本上涨幅度为39.7%;二是市统计局提供的数据显示,调整间隔期内我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累计上涨幅度为15.74%。学费调整幅度低于该校调整间隔期内生均教育培养成本上涨幅度和我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累计上涨幅度。
(二)住宿费
住宿费不作调整,继续按480元/生/学期执行。
(三)韶关市各县(市、区)民办初中现行学费收费情况
该校学费收费标准调整为5200元/生/学期并计入1950元/生/学年的生均公用经费后,学费收费标准为12350元/生/学年。经调查核实,该校调整后的学费(含生均公用经费)仍低于韶关市其他县(市、区)民办初中学费(含生均公用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