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乐昌市政府门户网站欢迎您!               今天是:
智能机器人 | 网站无障碍 | 适老版 | 手机版
| 简体版 | 繁体版

转发韶发展改革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行业及机构执行水电气价格政策等问题的通知

广东电网公司韶关乐昌供电局有限责任公司、乐昌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乐昌市坪石镇青山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乐昌市安顺达管道天然气有限公司:

  现将韶关发展和改革局《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行业及机构执行水电气价格政策等问题的通知》(韶发改价格函〔2020〕1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行业及机构执行水电气价格政策等问题的通知.pdf》(韶发改价格函〔2020〕15号)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