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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坪石等镇简化用水分类实施居民阶梯水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乐昌市坪石镇青山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乐昌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简化用水分类和全面实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的精神,以及合理补偿供水新增成本,推进我市供水事业的健康发展,在依法进行价格听证和合法性审查的基础上,经市政府第十五届10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就坪石等镇简化用水分类实施居民阶梯水价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实施简化用水分类

  根据国家和省简化水价分类的要求,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促进节水和公平负担”的原则,综合考虑用水结构,将现行“居民生活、工业、行政事业、经营服务、特种用水”等5类,简化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3类。

  二、实施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的范围和阶梯水量

  (一)实施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的范围为乐昌市坪石等镇供水范围内的居民生活用水户(含居民生活用水合表用水户)。

  (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按每户4人(含4人以下。以《居民户口簿》户籍人数为准)为计量单位。若每一用水户户籍人数超过4人,每增加1人,在第一级水量基数相应增加5m3,在第二级水量基数上、下限也相应增加5m3,超过第二级水量基数上限值的计入第三级水量。

  (三)尚未实施“一户一表”的居民用水户以及学校等居民生活用水合表用水户,执行合表用户水量价格。

  三、实施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的标准

  乐昌市坪石等镇简化用水分类实施居民阶梯水价,自来水销售综合水价由原来的1.49元/m3整合到现在的2.08元/m3。具体分类及价格标准详见下表:

坪石等镇简化用水分类实施居民阶梯水价表

序号

用水类别及水量

水价标准(元/m3

1

居民生活用水

26 m3/月.户及以下

1.6

27 m3/月-33 m3/月.户

2.4

34 m3/月.户以上

4.8

合表用户

1.7

2

     非居民生活用水

2.8

3

     特种用水

4

备注:

1、表中所列“居民生活用水”的阶梯水量,按照第二条第(二)项执行。

2、供水价格中内含水资源费0.2元/m3

3、特种用水包括:洗浴、洗车用水。

  四、建立水价与水资源费联动机制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文件规定,水资源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随国家政策而调整。水资源费按照政策纳入经营成本,当水资源费调整时,不再举行听证会,依程序适时调整。

  五、长来镇、廊田镇供水价格调整

  根据省物价局 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粤价〔2001〕89号)。长来镇、廊田镇此次一并调整供水价格。

  六、有关优惠水价政策

  (一)按乐昌市坪石镇青山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乐昌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供水范围并经市民政局核定的低收入群众用水户,其每户用水量在5 m3/月内的免收水费,超出5m3/月的部分按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价格计收。

  (二)未实行“一户一表”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部队的集体宿舍的用水执行居民生活用水合表用户价格;生产、办公用水执行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

  (三) 工业用水在非居民用水价格上优惠20%。

  (四) 消防、环卫、绿化等公益性用水。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要求:尽快对环卫、绿化等市政公用设施用水实行计量计价,价格按定价成本1.8元/m3执行。

  七、加强供水经营管理和宣传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要加强对供水企业的管理和监督,指导供水企业抓好管网的规划、建设、维护和改造,加快“一户一表”改造进程。

  (二)乐昌市坪石镇青山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乐昌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要认真执行简化用水分类实施居民阶梯水价政策,增强全民节水意识;加强经营管理,着力降低运营成本;提高供水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争取社会各界和用户对坪石等镇简化用水分类实施居民阶梯水价有关政策的理解和支持,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八、实施时间

  坪石等镇简化用水分类实施居民阶梯水价有关政策,从2021年2月1日起(即从2021年3月1日起抄见水量)执行。之前实施的有关自来水用水价格,凡与本通知不符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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