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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部分价格管理政策文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废部分价格管理政策文件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8]27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废部分价格管理政策文件的 通知》(粤发改价格[2018]2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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