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度乐昌市
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7
年预算组成单位1个,是乐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发展计划,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农产品流通、再生资源及其他商品的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维护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协调与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业务活动,参与和推动农业生产化经营,引导基层供销合作社兴办专业合作社,发展商品生产,改善对农业、农村的综合服务,促进城乡物资交流;代表全市供销合作社向市委、市政府及上级社汇报工作和参加各项供销合作活动;管理直属单位,指导、协调、督促基层社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社交办的其它事项
。
内设5个职能股(室):办公室、人事监察股、财会股、基层企业管理股、社有资产管理股。
(二)
人员构成情况。
2017年编制人数16名,2016年末实际在职人数14名;退休人员年末人数37人,其中纳入财政离退休人数31人,采购站供养人员6人。
(三)
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坚持贯彻落实党中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履行本职职能,全面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及惠农服务等工作,为构建和谐乐昌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
年收入预算
279.81
万元,比上年增
47.63
万元,增幅
20.51
%,主要原因是
工资补贴增加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79.81
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
0
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
年支出预算
279.81
万元,比上年增
47.63
万元,增幅
20.51
%,主要原因是
工作补贴增加。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279.81
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
0
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
279.81
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
100%
,比上年增
47.63
万元,增幅
20.51
%,原因是
工资补贴增加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5.68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
24.12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0.01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
0
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
0
,与上年预算相比
持平。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
18
万元,
与
上年
保持
不变。其中办公
费
2.2
万元、
电
费
1.2
万元、邮电费
2
万元、差旅费
1.6
万元、福利费
3
万元、公务接待费
4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
万元。
五、
“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
8
万元,
比去年增加
2万元,增幅33.33%,原因是本单位公务车购于2007年,零部件老旧,每年需要较大的修理维护费用
。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
0
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
4
万元
,比去年增加
2万元,增幅33.33%,原因是本单位公务车于2007年购买,零部件老旧,每年需要较大的修理维护费用
,
(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
4
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六、
政府采购情况。
2017
年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0
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七、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
2017
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
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
八、
预算绩效情况。
2017
年,主要工作目标有:完成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等工作,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
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2017年本部门
无国有经营收入与
支出。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