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拟定发放乐昌市2017-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奖补资金与企业研发机构奖补,予以公示。公示期2022年1月21日-1月27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向乐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奖补资金.xlsx
附件2:企业研发机构奖补资金.xlsx
乐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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