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继续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乐昌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工作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乐昌市经济发展,突出支柱产业、重点产业技术需求,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开展自主创新、实现成果转化,解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技术瓶颈问题,促进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经济发展转型升级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二、申报范围和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依法在乐昌市境内注册、财务及企业管理机构和制度健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相应的科研开发能力和基础,能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条件和资金保障的企、事业单位,项目产业化生产或应用地点应在乐昌市境内;
(二)申报单位科技信用良好,且近一年来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及严重环境违法等行为(或已完成整改);
(三)符合申报指南的有关要求。优先安排和支持下列项目的实施:1、大学生及本土人才返乡创业;2、明显提高产业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的;3、形成产业规模,具有国内外市场经济竞争能力的;4、合理开发和利用资源、节约能源、降低消耗以及防治环境污染的;5、促进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6、加速少数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7、本级科技特派员团队驻镇开展帮扶工作的;8、社会发展领域如医疗卫生项目、食品安全。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不得进行申报:
1.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承担单位有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验收结题的;
2.近三年在市级以上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一经发现,除取消该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本年度所有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资格外,还将纳入科技信用记录;
4.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的;
(五)项目申报书的内容、指标必须客观、明确,严禁各种夸大和作假行为。项目如获得立项要确保申报书和实施的内容、指标的一致性;
(六)项目申报资料。项目申报时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2022年乐昌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2.附件材料:
(1)项目可行性报告
(2)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技术骨干简介、学历、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
(3)项目资金补足承诺函;
(4)其它与项目相关的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如非原件,申报单位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骑缝章。
3.纸质材料请按以上顺序装订,一式二份。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申报单位按申报通知和指南的要求组织申报,编写申报材料;
(二)受理。申报材料一式2份和电子版一起报送乐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计划股。
(三)资格审查和项目评审。工信局业务股受理后,对申报单位进行形式审查。对形式审查通过的项目,由市工信局组织评审,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列入科技计划予以支持。
四、申报时间
受理截止时间为 2022年10月12日17:00前。
五、联系方式
乐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赵洋飞、彭春华,5572905,邮箱:kjjh2905@126.com
乐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