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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关于印发《乐昌市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咨询登记制度》的通知

全市各义务教育学校、启智学校:

  现将《乐昌市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咨询登记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乐昌市教育局

  2021年7月8日

  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乐昌市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咨询登记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更好地满足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家长的入学咨询需求,提高特殊教育服务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乐昌市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咨询登记制度。

  一、登记对象

  具有乐昌市户籍的6-15周岁适龄残疾儿童少年

  二、登记办法

  (一)全市各义务教育学校、启智学校对来电、来访咨询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事宜的家长,要热情接待,耐心解答入学相关事宜。

  (二)按属地管理原则,各镇中心小学(中心学校)、初中学校对来电、来访咨询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事宜的具有当地户籍或随监护人在当地居住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信息进行登记。

  城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对来电、来访咨询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事宜的具有片区内户籍或随监护人在片区内居住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信息进行登记。(小学及初中服务片区范围参照当年小学及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三)各学校登记残疾儿童少年信息的同时,要负责审核其入学资料,核验原件,收复印件。

  三、登记时间

  各学校对咨询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事宜的来电、来访全部实时、当场登记。

  四、入学材料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应提供入学有关证件原件给学校进行审核,同时提交以下复印件给学校:

  (一)《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含户主、小孩);

  (二)《残疾人证》复印件一份;

  非户籍生源还要提交证明实际居住地址的有关居住证明复印件给学校。

  复印件均需注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审核人(签名)、加盖章。

  各学校将本辖区登记需要入学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名单(附件1)、入学材料及拟同意安置在本校就读的学生名单于春秋季学期开学前10个工作日前交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审核,同时发送电子名单(附件1)到基础教育股邮箱(lcjcjyg@126.com),由我市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鉴定和咨询委员会对残疾儿童少年进行入学安置评估,制定个性化的教育安置建议,向残疾学生家长提出安置意见。

  五、工作要求

  各学校要在学校显眼位置公布咨询电话、指定专人负责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咨询登记事宜,对属于本校登记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要100%登记,属于其他学校登记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要指引其监护人到其他学校咨询登记。各学校要提高服务意识,不得无故推诿。

  市教育局将对各学校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咨询登记工作进行监督,接受家长的咨询和投诉,如发现学校存在无故推诿、拒绝接受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监护人咨询、登记、入学需求的,将在全市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1.乐昌市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咨询登记表.xls

          2.乐昌市特殊教育咨询电话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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