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乐昌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是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单位预算级次为一级预算单位,2018年预算组成单位共1个,内设机构3个(政秘股、法制股、治安股)派出机构3个(乐中、乐南、乐北派出所),行政政法专项编制人数为34人,财政定额包干工勤编制2人,编制人数总计36人。
(二)人员构成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总人数为43人,其中在职人数29人(含老工勤1人、工勤2人),退休人数14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坚持从严治警,依法治警方针,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学习,打造一支政治合格,素质过硬,业务精湛,英勇善战的森林公安队伍。
2、深入推进三基工程建设。按照森林公安“三基”工程建设规划,搞好派出所基础工程建设,为基层派出所营造良好的执法办案环境。努力提高森林公安的打防能力。
3、加强林区整治力度,发展“耳目”,切实发挥隐蔽力量的作用,时刻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做好防范工作,确保林区社会治安的稳定。
4、进一步做好林区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基层群众护林组织建设,做好情报信息网络建设工作。形成打击森林违法犯罪活动的综合防控体系。 5、加强与林政、工商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对城区木材加工企业、农贸市场等场所进行规范整治。 6、加强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队伍建设,杜绝扰民侵民,排查化解林区群众纠纷,将问题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维护林区社会和谐稳定,增强群众安全感。
7、进一步落实民警的福利待遇,争取把从优待警政策落到实处。合理预算每项工作所需经费,并在日后的工作中紧跟预算项目,确保全年经费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充分发挥年度预算在全年工作中的前瞻性作用。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566079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5660792元。比上年增加541755元,增幅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调出2人、新进3人、退休1人。其他收入(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21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566079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5660792元。其他收入(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安排支出21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1、工资福利支出3032943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57849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1170000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21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其中: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21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办案设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民警培训费、办案费等)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0.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减少11万元。资金来源均为财政拨款;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15.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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