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森林分局是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单位预算级次为一级预算单位,行政政法专项编制人数为34人,财政定额包干工勤编制2人,编制人数总计36人。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总人数为43人,其中在职人数31人(含工勤2人),退休人数12人。单位主要收入来源是财政一般预算拨款。
二、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一)户数情况
本年度,森林分局单户录入1户,与上年度相比,没有变化。单位名称与上一决算年度相同,没有更改。单位负责人作了改动,现在森林分局负责人为邱志勇同志。决算报表封面信息全面准确。
三、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方面:财政拨入总资金3,858,704.12元。其中,行政运行2,753,186.52元,其他公安支出104,415.00元,林业执法与监督320,000.00元,森林防火减灾54,4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26,702.60元。
(二)支出方面:经费总支出3,858,704.12元元。
1、 行政运行2,753,186.52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62,174.5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66,718.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55,282.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9,012.00元。
2、其他公安支出104,415.00元,主要用民警办案、教育培训以及乐中派出所办公用房建设等方面的开支。
3、林业执法与监督320,000.00元,全部用于乐中派出所办公用房建设开支。
4、森林防火减灾54,400.00元,用于补贴购买办案急需用车。
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26,702.60元。其中,社会保障524,751.60元,医疗保障101,951.00元。
(三)行政经费支出情况
本年度,我分局行政经费总支出333952.52元。其中,基本支出2855137.52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478815.00元。
四、往来款情况
(一)其他应收款70,065.12元。
1未处理旧账53,100.00元;
2、预付民警服装费11,965.12元;
3、民警个人借款(含派出所周转金)5,000.00元;
(二)其他应付款877,752.73元。
1、结余其他应付款863,746.15元;
2、住房基金等14,006.58元。
五、新增资产情况(共增固定资产610,388.73元)。
(一)、购买两辆江铃牌(JX64611)多功能用车235,342.00元。
我分局经广东省小汽车定编办公室批准,通过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同意协议供货方式采购,于2014年6月26日,共购买了两辆江铃牌(JX64611)多功能用车,两辆车价值(含购置税)合计人民币235,342.00元。费用除由专项资金“森林防火减灾”支付54,400.00元外,剩余部分全部都由定额公用经费垫付。购买的原因是:乐南派出所使用的东风LZ6460Q9GE小客车(粤05389警)购置于2004年1月份,因使用年限长,加上森林派出所工作的特殊性,绝大多数时间只能在崎岖不平的山路行使,致使其残旧不堪,已经到了不能继续修理使用的地步。乐北派出所管辖北面九个乡镇,所使用的猎豹牌CFA5Q25XQC吉普车(粤05468警)购置于2005年11月份。这辆车也因使用年限长,加上管辖面积大,长时间不停地在高低不平的山路行使,造成车辆状况极差,如再继续使用,怕出现不安全因素发生。
(二)、在建工程320,100.00元。我分局通过努力争取到省级森林公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750,000.00元以及市财政补助资金60,000.00元,全部用于建设乐中派出所。如今乐中派出所正在建设中,已支付工程进度款320,100.00元。
(三)其他固定资产投资17,40.00元。
六、数据核对与经费支出核对情况
(一)与上年度数据核对,本单位2014年年初数据与上年年未数据完全相符。
(二)本年度行政经费支出与行政政法股的数据核对完全相符。
(三)差错情况
1、数据录入。本年度,我单位部门决算报表录入没有出现任何差错,全审显示套表数据完全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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