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为20.62万元,与上年决算数降低了28.12万元。资金来源均为财政拨款;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17.8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8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7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兄弟县市(区)森林分局之间的办案交流支出。 附:乐昌市公安局森林分局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公开(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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