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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民政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乐昌市民政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普法办等部门的大力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韶、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履行自身职能,全面夯实法治基础,深入推进法治建设,为我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的情况以及贯彻落实措施。

  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引领全局中心工作,结合“三会一课”“双周讲坛”“党课开讲啦”等活动,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习近平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纳入党组和党支部理论学习的内容,2024年我局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次,党支部集中学习20次,专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对照二十大精神要求打造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法治意识牢、作风过硬的民政干部队伍。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

  我局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充分利用干部职工大会、“双周讲坛”“三会一课”等形式,组织学习《韶关市实施执法“观察期”制度工作指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广东省平安建设条例》《广东省乡村振兴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邀请党校老师讲授党课《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通过学习,让民政干部深刻理解中国特色法治的内涵,面对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法治体系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坚持正确方向不动摇,既立足当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民政领域面临的深层次问题。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强化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市民政局始终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民政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为贯彻落实市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和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股室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有力提高了民政工作的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水平。

  (二)带头学法,模范用法。建立和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开展集体学法,发挥了普法工作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截至目前,先后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韶关市实施执法“观察期”制度工作指引(试行)》《广东省平安建设条例》等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实现了领导干部学法普法常态化、制度化。

  (三)抓好干部职工学法教育。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上级开展的社会救助、婚姻登记、未成年人保护等各类民政政策宣传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了依法行政意识和业务水平。开展学法教育讲座。邀请党校讲师开展学法教育讲座,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利用“韶司在线”开展法律学习。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年度学法考试。干部职工参考率、优秀率均达到100%。

  (四)严格依法办事。始终坚持以法律为准绳,把依法办事作为想问题、办事情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加强自我约束,做到违法乱纪的事不做,有悖人情道德的事不为,有损公务员形象的事不干。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学民政法律法规、懂民政法律法规、守民政法律法规、用民政法律法规”,做到民政工作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积极开展民政领域普法活动。明确“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结合日常工作,通过专栏、海报、业务窗口开展常态化普法宣传。结合信访案件、网络问政等工作进行一对一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结合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参与市普法办组织的现场普法活动。现场通过提供法律咨询、向群众派发宣传手册、法律读本、普法礼品、普及法律知识等多种形式向群众普及发宪法、民法典禁毒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同时,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向群众派发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地名管理条例等宣传资料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婚姻登记等方面的问题。

  (二)依法调处信访矛盾。积极履行民政系统的信访维稳工作职责,持续聚焦扶贫、养老等矛盾易发领域,从预警、调解两个方面入手,积极分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社会稳定。2024年,我局在信访系统上收到群众来信0件,网络问政工单24件,已全部进行了妥善处理和答复,办结率100%,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规范文明执法。一是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我市《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了相应的操作规程,促进了登记管理工作法制化和规范化。开展社会组织违规评选评奖和“乱收费”行为自查自纠,暂未发现有违规评选评奖和“乱收费”行为。二是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联合检查。2024年6月,市民政局联合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联合检查,重点检查了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服务成效、资金使用等内容,检查共发现45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四)依法全面履职。

  1.构建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制定出台了《乐昌市低收入困难群众分层分类救助制度(试行)》,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四纵四横”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为确保分层分类救助措施闭环处置,制定出台了《乐昌市分层分类救助十项制度(试行)》,建立健全了定期巡视探访制度、自理能力评估制度、动态管理制度、明白卡制度、定期核查制度、社会救助备案制度、代管卡(折)或代支用备案制度、转介协同办理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等“十项制度”。

  2.抓好兜底保障。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乐昌市低收入人口常态化返贫监测和帮扶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止返贫“三类监测对象”和重度残疾人常态化返贫监测及兜底保障有关工作的函》等监测帮扶政策。目前,我市扶贫系统内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困贫户3291人,符合条件纳入低保、特困、孤儿兜底保障2295人(含纳入低保兜底保障有1753人,纳入特困兜底保障有490人,纳入孤儿兜底保障有18人),基本生活保障全覆盖100%完成。同时,我局还对边缘易致贫户4902户、10394人开展返贫预警监测,通过返贫监测预警将符合条件的边缘易致贫户925户、1625人纳入民政救助,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3.聚焦为民服务,不断提升社会管理服务水平。一是积极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开展殡葬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印发了《乐昌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殡葬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遗体和骨灰规范处置排查整治、殡葬业务档案规范管理整治工作的方案》,针对殡葬服务机构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摸底排查,全面整改落实,进一步规范了殡葬服务机构收费、业务管理等,推动殡葬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二是持续推动婚俗改革。把文明婚俗宣传、普法宣传、反诈宣传融入到婚姻登记日常工作中,通过口头宣讲、派发宣传资料等方式,现场为每一对前来办理登记业务的群众开展普法等相关知识的宣传。举办七夕节文明婚俗系列宣传活动。以“树立文明节俭婚俗新风”为主题,举办了2024年文明婚俗电子小报线上征集活动。七夕节当天,举办了“弘扬婚俗新风尚共植同心连理树”集体颁证活动,活动上市民政局通过现场向新人发出文明婚俗倡议并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家庭关系,通过现场向群众普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篇第三章家庭关系中的相关的规定,在提倡绿色、健康、文明的婚姻家庭观念的同时,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让群众更加了解民法典、尊崇民法典、遵守民法典、运用民法典,更有助于维护家庭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五、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人才力量缺乏。我局相关干部职工法律知识系统性不强、对法律专业问题把握不够。在行政执法方面缺乏经验,实践指导不够,相关程序的具体实施与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执法人员散落在各业务股室,有执法职能的股室在开展执法行为时存在人员力量不够、程序及台账资料整理不规范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法治政府的规范化建设。

  二是法治宣传有待创新。法治政府建设离不开普法宣传,在日常普法宣传工作上还存在形式不够多样,缺乏对普法教育的全面性、系统性、长效性的规划,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入度不够高等问题。

  三是干部职工法治意识不强。部分干部职工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视程度不够,法治意识不强。同时对干部职工的法治教育培训不够系统,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导致部分人员对法治的理解和认识不深。在实际工作中,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现象,导致法治政府建设推进缓慢。

  四是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高。在行政决策和执行过程中,部分工作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不够准确,导致行政行为不够规范。法律法规更新迅速,但部分工作人员未能及时学习新的法律知识,导致依法行政能力滞后。同时在依法行政过程中,缺乏法律专业人士的充分参与,导致法律风险增加。

  六、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提升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全过程、全方位,形成“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加强普法学习,真正在学法、知法、懂法、用法上下功夫。继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涉及民政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力度,用法律武装全体干部职工的头脑,进一步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法制建设第一负责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工作与民政事务工作全面结合。

  (二)加大民政法律法规宣传及干部职工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将普法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与民政领域风险防范相结合,开展民政普法“广告式、定制式、定点式”宣传,组织部门法律法规专题宣传活动,不断加强民政法治宣传的精准性、有效性。通过日常学习、专题培训、以案释法等工作,全面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促进民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加强专业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在执法过程中边干边学,以学促干,切实提高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积极组织单位符合条件的同志积极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取得执法证件,提高单位行政执法证持证率和依法行政能力。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乐昌市民政局

  202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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