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市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现公布我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该报告内容有疑问,请径向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乐昌市昌山西路113号,邮编:512200,电话:0751—5551103,邮箱:LC5551103@126.com)。
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主动配合市政数局等有关部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当作重点工作、日常工作来抓。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编制更新工作,及时报送、公布工作信息和年度报告。加强组织领导为基点,以落实工作责任,压实工作职能为抓手,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时效性,顺利地完成了本年度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规章制度
局党组高度重视,将政府信息公开列入全局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和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梳理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推动进一步改进政务服务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二)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社会救助信息公开。“社会救助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临时救助信息。
2.养老机构基本信息。“养老机构基本信息公开专栏”按期发布我市养老机构基本信息、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养老机构政策等信息。在人民政府网重点领域公开信息1条。
3.殡葬管理信息。“殡葬管理信息公开专栏”按期发布我市殡葬事业基本政策、殡葬管理条例等信息。在乐昌市人民政府网重点领域公开信息1条。
4.社会组织信息。“社会组织信息公开专栏”通过网上办事大厅(https://www.gdnpo.gov.cn/home/index/mlogin)接入“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变更登记等行政权力事项均可网上在线办理、查询、反馈;“信息发布平台”办事项目、办事依据、工作流程、审批要件、服务时限等公开。在乐昌市人民政府网重点领域公开信息1条。
5.婚姻登记管理信息。“婚姻登记管理信息公开专栏”按期发布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有关工作信息。公民可登入(http://www.gdhy.gov.cn/)广东民政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进行预约登记。在乐昌市人民政府网重点领域公开信息1条。
6.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准确公布了我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和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在乐昌市人民政府网重点领域公开信息2条。
(三)依法及时公布民政工作动态等相关信息。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做好政府信息及时向公众传递,制定了拟文、定密、审核、发布等程序,使公文进入审签程序时就明确该公文信息可否公开,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确保公开与保密两不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时限规定,按时公布公开目录的各项信息。每两周更新一次工作动态,半年内更新通知公告信息。按财政部门相关时间、格式、内容要求公开部门预决算情况,具体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强化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安排情况公开,明确经费增减变化原因,公务接待安排及经费支出有关情况。主动公开内容按照规定时间及时报市信息查阅中心。全年信息公开真实、准确,没有发生被公众投诉和媒体曝光的现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本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总体上能按要求完成,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各股室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增加信息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仍需充分落实,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深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拓展公开渠道,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深化发展。二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信息公开形式、内容有待拓展,提高每一位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切实做好信息的更新维护和规范化管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