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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民政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锚定目标,真抓实干、担当作为,扎实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2025年民政法治建设推进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三会一课”“双周讲坛”等活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民政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为我局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民政建设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截至目前,我局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6次,党支部集中学习20次,专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对照二十大精神要求打造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法治意识牢、作风过硬的民政干部队伍。

  (二)依法全面履行民政职能。一是积极推进社会救助重点工作。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乐昌市低收入人口常态化返贫监测和帮扶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止返贫“三类监测对象”和重度残疾人常态化返贫监测及兜底保障有关工作的函》等监测帮扶政策。对《乐昌市低收入困难群众分层分类救助制度(试行)》《乐昌市分层分类救助十项制度(试行)》进行修正,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四纵四横”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实现救助资源统筹衔接、救助信息聚合共享、救助效率有效提升,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基本民生底线。截至目前,我市扶贫系统内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贫困户3163人,符合条件纳入低保、特困、孤儿兜底保障2160人(含纳入低保兜底保障有1662人,纳入特困兜底保障有481人,纳入孤儿兜底保障有17人),基本生活保障全覆盖100%完成。二是社会事务水平优化提升。落实殡葬惠民政策,根据《乐昌市民政局 乐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乐昌市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免费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版)>的通知》(乐民联发〔2024〕34号),属本地户籍城乡居民(含无人认领的尸体)实行7项基本殡葬服务由政府承担,每具减免1335元。2025年,全市共火化遗体946具,其中乐昌市殡仪馆火化遗体907具,坪石殡仪馆火化遗体39具,实际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933宗,免费总金额96万9660元。深入开展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经营性殡葬服务机构和村级公益性公墓乱象整治行动,持续推进殡葬领域专项督查整改,整治发现问题20项,已完成整改19项。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规范管理的通知》,明确镇级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标准及审批流程,督促指导各镇(街道)严格按照建设要求开展镇级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优质开展婚姻登记服务,2025年,共结婚登记 1140对,离婚登记534 对,离婚登记申请704 对,补领结婚证 253宗,补领离婚证 73宗,涉外、港澳台、华侨办理婚姻登记10 对。在“全国通办”政策支持下,异地办理业务达 92对,实现跨省通办 35对、跨市区通办57 对,切实打破地域限制,让群众享受到“就近办、便捷办”的优质服务,有效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与群众满意度。扎实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根据《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我市《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了相应的操作规程,促进了登记管理工作法制化和规范化。继续加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力度,按照“政务公开、优质服务”要求,高质高量地做好社会组织日常登记管理工作。目前,我市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共216家,其中社会团体127家,民办非企业单位89家。加强社会组织日常监督检查,对全市10家社会组织进行实地走访,针对他们2023年报审核结果进行讲解并给出整改建议,进一步促进我市社会组织合法合规、健康有序发展。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根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2025年对因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2023年度工作报告的28家社会组织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三是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统筹发力。印发《乐昌市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管理的指导意见》,切实整治养老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以及养老机构安全隐患,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养老机构管理水平。开展养老福利机构提档升级行动。韶关市纪委监委、乐昌市纪委监委、市审计局对养老机构开展了专项检查和审计,共反馈问题47项,已整改完成45项,正在推进整改2项。指导全市养老机构拟定短期、中长期民生实事各10件。目前, 中长期、短期实事已全部完成。

  (三)积极开展民政领域普法活动。明确“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结合日常工作,通过专栏、海报、业务窗口开展常态化普法宣传。结合信访案件、网络问政等工作进行一对一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结合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参与市普法办组织的现场普法活动。现场通过提供法律咨询、向群众派发宣传手册、法律读本、普法礼品、普及法律知识等多种形式向群众普及发宪法、民法典禁毒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同时,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向群众派发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地名管理条例等宣传资料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婚姻登记等方面的问题。

  (四)依法调处信访矛盾。积极履行民政系统的信访维稳工作职责,持续聚焦扶贫、养老等矛盾易发领域,从预警、调解两个方面入手,积极分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社会稳定。截至目前,我局在信访系统上收到群众来信1件,网络问政工单34件,已全部进行了妥善处理和答复,办结率100%,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五)规范文明执法。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根据《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我市《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了相应的操作规程,促进了登记管理工作法制化和规范化。开展社会组织违规评选评奖和“乱收费”行为自查自纠,暂未发现有违规评选评奖和“乱收费”行为。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法治专业人才短缺。民政业务涉及法律法规众多,随着法治建设工作的深入推进,对法治专业人才的需求日益迫切。目前,我局法治专业人才相对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治工作的开展。

  (二)普法宣传针对性不够强。虽然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但在宣传内容和方式上还存在针对性不够强的问题,部分群众对民政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知晓度和理解度有待提高。

  三、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强化法治建设组织领导。我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推动民政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组织保障严格依法决策。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统揽全局的法治建设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重要议事议程,严格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坚持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凡涉及人事、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决策等事项,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确保决策科学、依法、民主。

  (三)抓好干部职工学法教育。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上级开展的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婚姻登记、未成年人保护等各类民政政策宣传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了依法行政意识和业务水平。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国家安全法专题考试,干部职工参考率、优秀率均达到100%。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引进、培训等方式,充实法治专业人才队伍。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定期组织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执法技能培训和案例分析研讨活动,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二)增强普法宣传实效。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群众需求,根据不同群体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方案。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制作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产品,提高群众参与度和知晓率。加强民政法律法规政策解读,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和方式,让群众更好地理解和运用。

  (三)提升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加强执法监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定期发布典型案例,为执法人员提供参考。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执法合力,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五、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乐昌市民政局

  202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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