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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新政策便民服务指南

  一、政策依据

  本指南依据国务院最新修订并于 2025年5月10日起正式施行 的《婚姻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编制,旨在为您提供清晰、准确的政策解读和办事指引。

  二、核心新政与变化

  新条例以“便民利民、优化服务”为核心,主要带来以下四大变化:

  1.婚姻登记“全国通办”全面深化。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在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无需返回户籍所在地。

  2.手续材料进一步简化。办理结婚、离婚登记,不再需要出具户口簿。当事人凭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即可办理结婚登记。登记机关将通过全国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核验相关信息。

  3.启用全国婚姻基础信息库。民政部将建立全国婚姻登记基础信息库,并与公安、司法行政、外交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和联网核对,从源头防止重婚、冒名顶替等情况,同时确保对公民个人信息的安全保护。

  4.强化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婚姻登记机关将建立健全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机制,通过开设婚姻家庭辅导室、引入专业社工和心理咨询师等方式,为有需要的当事人免费提供情感沟通、心理疏导、关系修复等服务,并积极倡导文明婚俗,治理高额彩礼等陋习。

  三、婚姻登记办理指南

  (一)结婚登记

  办理条件:① 双方自愿结婚;② 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③ 双方均无配偶;④ 双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所需材料:

  1.双方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2.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同版合影的证件照。

  3.现役军人需提交有效的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及部队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4.再婚/复婚的当事人需声明和提供其当前无配偶的相关证明材料(系统可核验的无需提供)。

  5.基本流程:预约(可通过地方民政官网、政务APP或电话)→ 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申请 → 填写声明书 → 审查材料并询问 → 登记颁发结婚证。

  (二)离婚申请与登记

  重要提示:新条例实施后,离婚冷静期制度依然有效,流程未变。

  所需材料:

  1.双方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载明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

  4.双方当事人近期单人半身免冠同版2寸彩色证件照2张。

  基本流程:

  申请: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书,经审查通过后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冷静期:自受理申请次日起计算30日内,期间任何一方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发证: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场,确认离婚意愿后,办理离婚登记,发放离婚证。逾期未办理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常见问题解答

  1.现在全国任何地方都能办理结婚登记吗?

  是的,已全面实行“全国通办”。您可以选择在任何一方户籍地,或任意一方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2.取消户口簿后,如何证明我的婚姻状况?

  登记机关将通过全国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实时核验您的婚姻状况,个人无需再提供纸质证明。系统未记载或信息有误的,需按工作人员指引提供相关证明。

  3.我的婚姻登记信息能被他人随意查询吗?

  不能。新条例严格保护个人隐私。除公检法等机关因办案需要依法查询外,仅婚姻当事人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查询本人的登记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查询或泄露他人的婚姻登记信息。

  4.新条例对“天价彩礼”有规定吗?

  新条例明确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婚姻登记机关将加强宣传,倡导文明节俭的婚俗新风,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治理高额彩礼。但这主要依靠宣传倡导和村规民约,而非直接的法律处罚。

  5.如果我的个人信息在数据库里错误怎么办?

  如发现信息有误(如婚姻状况、姓名、身份证号码等),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前往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现户籍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核实与更正相关信息。

  五、结语

  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群众需求为导向,致力于让婚姻登记服务更智能、更便捷、更温暖。我们倡议每一位公民树立文明、健康、理性的婚恋观和家庭观,共同营造和谐美好的社会风尚。

  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访问拨打0751-5573762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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