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条件:
(1)申请人或共同生活家庭成员需具有广东省当地户籍。
(2)无劳动能力。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本办法所称的无劳动能力:60 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未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省、韶规定的其他情形。
(3)无生活来源。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应当认定为本办法所称的无生活来源。
(4)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二、办理所需材料
(1)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等原件;
(2)相关佐证材料等(如残疾证、疾病诊断证明等)。
(3)可由监护人代办,本人或者其监护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 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
三、办事流程
(1)个人申请。申请人带齐申请事项所需资料,向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中心提出申请。(2)业务受理。镇(街)公共服务中心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对材料齐备的申请应当予以受理。对材料不齐备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3)业务办理。镇(街)公共服务中心根据申请人的办理事项,对申请信息及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送至县相关部门审核,县相关部门按照相应时限要求,将相关事项办理进度、办理结果反馈镇(街)公共服务中心。
(4)结果反馈。申请人通过镇(街)公共服务中心窗口进行办理进度、办理结果查询。
四、办理窗口
(1)白石镇:办公电话:0751-5770073;办公地址:乐昌市白石镇白石街48号;
(2)北乡镇:办公电话:0751-5681221;办公地址:乐昌市北乡镇府前路15号;
(3)大源镇:办公电话:0751-5710168;办公地址:乐昌市大源镇永济桥村大源镇人民政府;
(4)黄圃镇:办公电话:0751-5790331;办公地址:乐昌市黄圃街3号;
(5)九峰镇:办公电话:0751-5720168;办公地址:乐昌市九峰镇九峰街二路78号;
(6)廊田镇:办公电话:0751-5631447;办公地址:乐昌市廊田镇府前路3号;
(7)乐城街道办事处:办公电话:0751-5502643、5503330;办公地址:乐昌市乐城街道佗城中路2号;
(8)两江镇:办公电话:0751-5740172;办公地址:乐昌市两江镇大坪子街7号;
(9)梅花镇:办公电话:0751-5850236;办公地址:乐昌市梅花镇群众路23号;
(10)坪石镇:办公电话:0751-5526881;办公地址:乐昌市坪石镇群众路三巷89号;
(11)庆云镇:办公电话:0751-5700003;办公地址:乐昌市庆云镇农民街20号;
(12)三溪镇:办公电话:0751-5813498;办公地址:乐昌市三溪镇和平路三溪镇政府;
(13)沙坪镇:办公电话:0751-5891268;办公地址:乐昌市沙坪镇西街7号;
(14)长来镇:办公电话:0751-6926596;办公地址:乐昌市长来镇人民政府公共服务大厅;
(15)五山镇:办公电话:0751-5600238;办公地址:乐昌市五山镇麻坑墟街7号;
(16)秀水镇:办公电话:0751-5840090;办公地址:乐昌市秀水镇人民政府公共服务大厅;
(17)云岩镇:办公电话:0751-6975293;办公地址:乐昌市云岩镇云岩街5号;
(18)坪石办事处:办公电话:0751-5529782;办公地址:乐昌市坪石镇坪南路1号;
(19)梅田办事处:办公电话:0751-5527292;办公地址:乐昌市坪石镇群众路97号;
五、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