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定依据
1.《广东省临时救助办法》(粤府办〔2021〕4号)
2.《韶关市临时救助实施细则》(韶府规〔2022〕7号)
办事指南-受理条件
1. 凡认为符合救助条件的城乡居民均可向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窗口提出临时救助申请。
2. 在粤居住的港澳居民可向经常居住地或困难发生地申请;
3. 非本地户籍且无法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可由民政部门或救助机构按生活无着人员相关规定提供救助。
二、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当提供包括:户口簿(居住证)、身份证,授权查询核对委托书,证明申请人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以下材料:1.发生火灾的,需提供出警消防部门出具的出警证明。发生交通事故的,由公安机关相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证明材料;2.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的,需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费用结算单据、疾病诊断证明、出(入)院证明的证明材料;3.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的,提供必要性书面说明;4.因被抢劫、盗窃等刑事犯罪造成受害人重大财产损失致困的,由公安机关相关部门依照法律规定提供报警回执等关于受害人损失情况的佐证材料;5.因在境内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下)和学龄前教育,还符合低收入家庭标准且生活困难的,需提供在读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学费缴费记录的证明材料;6.因其他突发性、紧迫性情况导致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申请人需提供导致其生活困难的证明材料。对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应补正补齐。
三、办事流程
1. 急难型救助可简化流程,由乡镇政府或街道办先行救助,紧急情况解除后10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
●对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或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伤害,在获得各种赔偿、保险和其他救助后,基本生活仍然困难的家庭或个人,视其困难类型、困难程度、预计持续时间等情况,给予2至4个月本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临时救助金。
●对因遭受交通事故、火灾等意外伤害,造成人员重伤,其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一次性给予每户6个月的本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下的救助;造成人员死亡的家庭,一次性给予每户12个月的本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下的救助。
2. 支出型救助需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入户调查,申请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原则上不超过当地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教育支出救助每人每学年发放不超过2个月本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医疗支出救助自负费用超过2万元(含2万元)的,按照家庭人口数量每人救助2个月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超过5万元(含5万元)的家庭,每人救助3个月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的家庭,每人救助6个月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有效计算时限为申请前一年周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临时救助金总额原则上最高不超过2万元。
●其他支出型救助按家庭人口数计算,每人救助标准原则上不低于我市当年度2个月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救助金总额原则上最高不超过1万元。
四、办理时限
1.一般程序(支出型):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材料审核(5个工作日内)→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与入户调查→公示(3天)→县级民政部门审批(3个工作日内)。
2.紧急程序(急难型):材料齐全可当场受理,必要时先行救助(如实物或现金),事后10个工作日内补齐手续。
五、是否收费
不收费
六、办事窗口
办事窗口:各镇(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窗口
1. 白石镇
办公电话:0751-5770073;
办公地址:乐昌市白石镇白石街48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2. 北乡镇
办公电话:0751-5681221;
办公地址:乐昌市北乡镇府前路15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3. 大源镇
办公电话:0751-5710168;
办公地址:乐昌市大源镇永济桥村大源镇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4.黄圃镇
办公电话:0751-5790331;
办公地址:乐昌市黄圃街3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5.九峰镇
办公电话:0751-5720168;
办公地址:乐昌市九峰镇九峰街二路78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6. 廊田镇
办公电话:0751-5631447;
办公地址:乐昌市廊田镇府前路3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7. 乐城街道办事处
办公电话:0751-5502643、5503330;
办公地址:乐昌市乐城街道佗城中路2号;
办公时间:法定T作日8:30-12:00,14:30-17:30.
8. 两江镇
办公电话:0751-5740172;
办公地址:乐昌市两江镇大坪子街7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9. 梅花镇
办公电话:0751-5850236;
办公地址:乐昌市梅花镇群众路23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10. 坪石镇
办公电话:0751-5526881;
办公地址:乐昌市坪石镇群众路三巷89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11. 庆云镇
办公电话:0751-5700003;
办公地址:乐昌市庆云镇农民街20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12. 三溪镇
办公电话:0751-5813498;
办公地址:乐昌市三溪镇和平路三溪镇政府;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13. 沙坪镇
办公电话:0751-5891268;
办公地址:乐昌市沙坪镇西街7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14. 长来镇
办公电话:0751-6926596;
办公地址:乐昌市长来镇人民政府公共服务大厅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15.五山镇
办公电话:0751-5600238;
办公地址:乐昌市五山镇麻坑墟街7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16.秀水镇
办公电话:0751-5840090;
办公地址:乐昌市秀水镇人民政府公共服务大厅;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17.云岩镇
办公电话:0751-6975293;
办公地址:乐昌市云岩镇云岩街五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18.坪石办事处
办公电话:0751-5529782
办公地址:乐昌市坪石镇坪南路1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19.梅田办事处
办公电话:0751-5527292;
办公地址:乐昌市坪石镇群众路97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