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市民政局关于准予乐昌市廊田镇商会住所变更的批复
乐昌市廊田镇商会:
报来申请住所变更登记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准予住所由乐昌市廊田镇文化站二楼变更为乐昌市廊田镇农民街86号圩镇客厅二楼。
此复。
乐昌市民政局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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