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股室,各下属单位:
为加强我市收养登记管理,做好收养评估工作,维护收养关系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收养评估办法(试行)》等规定,现需要调整收养评估领导小组成员,经研究,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陈永英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邱远东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 娟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何清民 社会事务股
邹伟成 社会事务股
梁雁峰 社会事务股
梅琼华 社会事务股
沈文燕 办公室
龚锦伟 社会福利院
李晓玲 社会福利院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乐昌市民政局社会事务股,杨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为何清民、梅琼华、梁雁峰,具体负责全市收养评估工作的部署、协调、处置等工作。
乐昌市民政局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