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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民政局关于准予乐昌市坪石镇皈塘老区建设促进会住所变更的批复

乐昌市坪石镇皈塘老区建设促进会:

  报来申请住所变更登记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准予住所由广东省乐昌市坪石镇北道口旧4号变更为广东省乐昌市坪石镇皈塘村委会一楼1号办公室。

  此复。

  乐昌市民政局

  202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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