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市恒兴科技服务中心:
你们申请注销乐昌市恒兴科技服务中心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准予注销乐昌市恒兴科技服务中心。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全部印章等作废。
此复。
乐昌市民政局
202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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